物业及设施维修管理标准修订完成
2013-07-18浏览次数:1433 根据公司要求,近日,工程部对《物业及设施维修管理规定》进行了修订。工程部克服支缓新疆人手短缺的困难,加班加点地对现行标准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,着重完善了工程邀标程序、现场管理规定、工程开评标制度等标准。明确了工程造价10万以上项目由财务部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;修改了以往的以最低价中标的规定,根据造价、工期、施工队伍评价进行综合评分,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;补充了《工程邀标内容确认表》、《施工安全隐患记录表》、《工程签证单》、《投标函》表格。经过两个工程开标试运行,新修订的《物业及设施维修管理规定》于6月3日正式实施。